安洪全 23-07-31
如果满足“消防电梯”的功能要求,就可以视为消防电梯。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2.2.10 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在所服务区域每层停靠;
2 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 电梯的动力和控制线缆与控制面板的连接处、控制面板的外壳防水性能等级不应低于IPX5;
4 在消防电梯的首层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供消防救援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5 电梯轿厢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6 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终端设备。
条文说明:
消防电梯应能满足一个消防战斗班全员配备装备后使用电梯的需要,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受消防救援人员的控制,具有足够的防火、防水等性能,能够在发生火灾时正常、安全运行。
听雨眠 23-07-31
hnlyplszq 23-07-31
阳明心 23-08-24
现在主要就是很多建筑的电梯是兼做消防电梯使用,但是都不完全满足消防电梯的所有要求。例如:不满足消防电梯的编号、不满足防水面板的要求、首层未设置消防员专用按钮、不满足专用电源的要求。但是具有迫降功能,这样的话出具报告的时候需要按照消防电梯的来出具吗,还是直接略过消防电梯。
我最近也在纠结这个问题。维保时把这种只有迫降功能的,编码也不是消防电梯,也没有排污泵,都不知道该怎么填。另外消防电梯里的对讲能当消防电话吗?
非常感谢老师,就是关于这个消防员专用电梯若满足这些功能,哪怕编号是属于客用电梯范畴也可视为消防电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