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专家-DL 25-04-08
一、建筑结构与储存条件
专用库房设置
- 稀料(易燃有机溶剂)必须储存在独立、密闭的专用库房内,禁止与其他危废或普通物品混存,库房墙体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防火材料。库房地面需做防渗、防腐蚀处理,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沟槽和应急堵漏设施。
通风与防爆要求
- 库房需安装防爆型机械通风装置,确保每小时换气次数≥6次,防止挥发性气体聚集引发爆炸。电气设备(如照明、开关)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禁止使用非防爆电器。
二、消防与安全设施
消防器材配置
- 库房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最好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并与应急排风系统联动。库房外需设置室外消火栓,消防通道宽度≥4米,禁止堆放杂物堵塞出口。
防静电与防火分隔
- 储存区需安装导除静电装置,稀料容器应接地处理,避免静电火花引发燃爆。库房与其他区域(如维修车间、展厅)需用防火墙分隔,防火门耐火极限≥1.5小时。
三、管理措施与操作规范
分类与标识管理
- 稀料应分类存放,容器需密封并粘贴“易燃液体”警示标识,注明品名、危险特性及应急措施。储存量不得超过3天使用量,剩余稀料需及时退回专用仓库,禁止临时存放于作业区。
安全管理制度
- 建立稀料出入库台账,记录领取人、用途及剩余量,每日检查储存环境(温湿度、通风状态)。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防静电服等防护装备,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四、法律责任与整改依据
- 未设置专用库房或未采取防爆、通风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最高罚20万元。
- 未分类存放或消防设施失效,依据《消防法》第十六条,将面临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处罚。
整改步骤建议
- 硬件改造:拆除简易库房,按防爆标准重建专用储存间,加装防爆通风系统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设施补充:配置防静电设备、灭火器材及应急堵漏工具,划定禁火区域并设置警示标识。
- 制度完善:制定稀料领取、使用、回收流程,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明确责任到人。
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防控稀料储存环节的火灾、爆炸风险,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