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常规岛蓄电池间防火门耐火等级?出自那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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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丫头消防课堂 25-05-10
可以看看《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 》GB50745-2012以下条款:
5.1.1 汽轮发电机厂房内的下列场所应进行防火分隔:
1 电缆竖井、电缆夹层;
2 电子设备间、配电间、蓄电池室;
3 通风设备间;
4 润滑油间、润滑油转运间;
5 疏散楼梯。
5.3.3 防火分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分隔楼板、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防火分隔墙上设置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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