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同行 24-05-29
吊顶内设排烟管道或与通风系统管道共用(排烟管道与通风管道连接处应能在发生火灾时关闭),房间内设排烟口
4.4.3 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以合用,但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且当排烟口打开时,每个排烟合用系统的管道上需联动关闭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控制阀门不应超过10个。
许迅 24-05-29
潘天坤 24-06-03
1、从应急排热排烟的设置条件来看比较接近GB51251的固定窗设置要求;同时厂房等区域固定窗的要求也同时存在,不知道两种设施有什么区别。
2、如果是整栋大开间厂房、仓库、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可能比较好理解,应用在非主体的区域内确实比较尴尬。规范正文、条文说明及实施指南没有明确所有情况,装修区域真的挺纠结不知道如何满足规范要求。
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实施指南有提到: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在每间房间的外墙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个人理解为:在每间房间的外墙上设置应急排热排烟设施(至于走道外墙要不要设置,走道有没有外墙、在屋顶外墙设置了那房间和走道是否不需要设置等情况不得而知),可以等后续有没有发问盖章回函等。
这个是机械排烟系统的做法。但是防火通规2.2.5规定的是机械排烟系统失效的应急设施。详见条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