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天坤 24-06-24
规范未明确两只独立火灾探测器具体含义,也未在正文、条文说明、图示等特指,所以很多人有不同理解
不过在条文说明有提及“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信号”,个人认为此部位可以设定这个逻辑,其余位置和其余联动逻辑不做讨论
上述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有些地区技术文明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结合地区技术文件和地区设计、审查、验收专家们的意见综合考虑
黄-江西省景德镇市 24-06-24
楼主可以参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4.18.8 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电动挡烟垂壁、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电动挡烟垂壁、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一款 应使防烟分区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两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及其条文说明第二款 由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PS: 本人认为,在没有其他地方文件支持的前提下应按验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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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这个条文出自哪一个文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