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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

各位老师,关于超高层建筑的房间门,设置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的要求,应设置在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400m²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上方。,如果楼层或房间面积不单元400平,房间的安全出口疏散门的上方就不需要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是要求设置在疏散门的上方,请问这种情况应不应该房间门的上方要求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谢谢

红门铠甲 | 2025-08-1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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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2

懒得说 2025-08-17 17:11 01 [回复]举报

根据《建规》5.5.8规定的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指示牌要求,建筑面积大于20平方米就需要安全出口指示牌,安全出口上方应安装灯光安全出口标志

红色ID   回复: 懒得说2025-08-18 12:27

建规5.5.8里面没有这条啊    请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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